

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
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《“十四五”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》。《方案》明确,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,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。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,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型大城市落户条件,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,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。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,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、履行同等义务。提高户籍登记和迁移便利度。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、宅基地使用权、集体收益分配权,健全农户“三权”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。